姜九笙时瑾
- 内容简介:
- 笙笙,笙笙……他总是这样唤她,温柔而缱绻。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,一身明华,公子如玉,矜贵优雅,呵,那是那些‘别人’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,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。他有 个温柔的名字,叫时瑾。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,在她公寓的电梯里。“你的手真好看。”她由衷地赞叹,眼睛移不开,“我能……摸摸吗?”他诧异。她解释“抱歉,我有轻度恋手癖。”他迟疑了比较久“抱歉,我有轻度洁癖。”顿了一下,很认真,“只摸一下可以吗?”摇滚巨星姜九笙,是个恋手癖,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,凑巧,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。后来,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,他背着身,拿着手术刀,满手的血,满地的血,一地残肢断臂,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,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。她问“你在做什么?”他说“尸解。”她后退了一步,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,将她的衣服撕碎,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。他说笙笙,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,我希望死在你身上。他说笙笙,医不自医,我是病人,血能让我兴奋,让我杀戮,而你,能让我嗜血,是我杀3w6128-6780 展开全部>>
莫冰很难理解,她家艺人那个冷性子怎么就跟这只狗亲上了:“你带它去怎么录节目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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